您好,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,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每年应当接受继续教育,这是会计法的要求,也是会计人员的义务。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。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、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,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,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、业务能力、职业道德水平,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、补充、拓展和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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